随着国际关系和各国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,为便利各国公民之间的友好往来,许多国家的签证制度越来越趋于简化。某些对方国家的公民入出国境时,也不必办理签证,这是因为许多国家之间订立了互免签证协议。
“互免签证”的国家,意味着经过双方外交部、公安部、移民局等相关部门协商认可,旅游者只需出门带上护照就可直接顺利出境,进入目的地。
例如在欧洲共同体国家之间,一国公民持有身份证明就可以自由来往于各 国之间,无须护照和签证。互免签证是根据两国外交部签署的协议,双方持有效的本国护照可自由出入对方国境。
目前有98个国家对外交护照实行互免签证政策,6个国家对团体旅游实行互免签证政策,分别是阿塞拜疆、白俄罗斯、俄罗斯、格鲁吉亚、摩尔多瓦和土库曼斯坦,与中国进行互相免签的有巴哈马、斐济、毛里求斯和圣马力诺4个国家对中国普通护照实行互免签证政策。
需要注意的是:免签入境并不等于可无限期在协定国停留或居住,根据协定要求,持有关护照免签入境后,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日。持照如需停留30日以上,按要求应尽快在当地申请办理居留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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